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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市民任性破坏交通南京护栏被行政拘留!
关键词:南京护栏 发布于:2023/4/12 9:26:28
近日,六盘水市钟山区陶某某从人民中路松坪菜场对面回家时,为图方便,横穿马路并毁坏交通南京护栏,造成极大安全隐患,被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抓获。
经查,陶某某对其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,公安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,对陶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。
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,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,请勿破坏南京护栏和横穿马路。对于故意毁坏公共设施的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道路中间隔离南京护栏是生命的安全栏,是为了防范行人交通事故。公安机关提醒,在大家过马路时,应当走人行道或者天桥,不要心存侥幸去违法,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秩序。